一、基建预、决算审计 收费依据: 《关于北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收费标准(试行)的通知》(京价(收)字[1996]第260号 北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收费标准(2001修订) (京价(收)字〔2001〕335号) 收费标准 1.收费基数按建安工程费采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算。 2.审核竣工决算时,双方也可按核增(减)额提成方法计算咨询费, 具体标准由双方在业务约定书中确定。
具体的收费以双方协定的金额为准!